近日,雙柏縣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扶貧領域信息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通過明確公開內容,規定公開方式、落實工作責任、建立保障機制規范扶貧領域信息公開工作。
明確公開內容。規定了扶貧領域信息公開要圍繞“四到縣”要求,從扶持對象、扶貧項目、資金使用、措施到戶、因村派人、脫貧成效六個方面進行公告公示。同時,分別明確每項公示的內容和公示時限,進一步提高了扶貧領域信息的透明度,落實了群眾對扶貧領域各項惠民政策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規定公開方式。規定了縣級涉及的扶貧領域信息在扶貧開發信息系統和雙柏縣公眾信息網上進行公開,各鄉鎮及各村委會(社區)于2018年3月底前設立統一規范的扶貧領域信息公開欄,公告公示在信息公開欄的內容由各鄉鎮、各行政村保留文字、照片影像等資料備查,進一步完善了扶貧領域信息公開工作的管理。
落實工作責任。規定扶貧領域信息公開工作在縣委政府統一領導下,由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組織實施,各鄉鎮、行政村為責任主體具體落實,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負責監督檢查,通過落實工作責任,確保扶貧領域信息公開工作落地落實。
建立保障機制。建立責任制度,將扶貧領域信息公開工作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季度督查和年終檢查考核的內容;建立扶貧領域信息公開工作報告制度,各級紀檢監察組織要定期向黨委報告扶貧領域信息公開工作情況;建立扶貧領域信息公開投訴辦理制度,縣鄉兩級紀委要暢通信訪渠道,完善投訴處理辦法,加強對扶貧領域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對應提供而拒不提供、應公開而未公開以及群眾投訴的問題,將嚴格實施責任倒查和責任追究。(李忠玲)